各位考生:
根据《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2025年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要求,精神科医师B岗位(研究生岗)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及考察体检将在2025年5月27日—28日(共2天时间)完成,请大家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通过2025年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资格初审进入面试范围的第二批考生。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安排
(一)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报到时间地点
面试人员报到及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材料原件按照招聘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8:00;
地点: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A座门诊楼6楼多功能厅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动力路(原潍安路)8899号
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签字的《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2025年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明);
4.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基地提供的规范化培训证明(未取得的暂不提供);
5.在校期间成绩单;
6.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材料和获得的荣誉奖励;
7.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材料原件按照招聘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面试以面谈交流方式进行,免笔试。面谈交流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行为表现等方面。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谈交流设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谈交流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三、考察
(一)需提交书面鉴定材料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需提供由学校或学院盖章并密封出具的考生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
若书面鉴定材料未能现场提报可于2025年6月3日前快递至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潍坊市高新区动力路(原潍安路)8899号),收件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536-7620358。
三、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
(一)报到时间
2025年5月28日(周三)7:30
(二)报到地点
汉庭酒店(潍坊东方路市府广场店)一楼大堂
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
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体检注意事项
考生体检时要上缴通讯工具,违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
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不吃饭、不喝水)8-12小时。为了体检方便,建议女生尽可能不穿连体裤袜、连衣裙。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其他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并参加面试的潍坊市外考生给予报销差旅费标准内的往返车票,符合报销条件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往返纸质火车票(如乘飞机则提供个人姓名抬头的机票报销凭证),同时提供银行卡号及开户行网点名称。
2.其他未尽事宜,以《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2025年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0536-7620358(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附件:考试须知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考试须知
1.开考时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开考前考生必须将携带的所有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通讯存储设备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若有未交者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
4.面试开考前凭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候考期间,不得相互交谈和大声喧哗,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离开候考室。
5.面试结束后要立即离开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本场面试结束并宣布面试成绩后,统一离开考点。等候期间不准随意离开休息室,不准在休息室大声喧哗。
6.考生不得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串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考生,不得有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和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违者视情节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责令离开考场、考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